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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研究生优秀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时间:2018-12-12  点击数:

全院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展原创性研究,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我院决定在全院研究生中开展优秀论文的评选工作。

一、指导思想与组织原则

研究生优秀论文的评选旨在营造良好的学风、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提高研究生的科学研究能力,评选过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评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为提高评审的公信力,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将设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分管院领导担任,委员由院内外相关专业专家、教授组成。

二、评选对象及论文说明

我院在籍基本学制年限内的研究生,皆可提交1篇完整的学术论文。

论文界定时间为2017年12月16日-2018年12月15日,论文应为原创性学术论文,文责自负。研究生本人应为除导师以外的第一作者,已发表的论文署名第一单位应为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论文成果除外。

三、奖励标准

论文评选分两个级别,即博士生论文与硕士生论文分别评选。评选结果各设三个等次,即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3名,每名奖金600元,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审程序

1、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于2018年12月18日以前提交论文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958069549@qq.com。

2、论文初评。主要审核论文的合规性。

3、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由研究生本人对提交的论文进行答辩(5-8分钟)。答辩时间初定于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论文从选题、认证、方法三个部分进行评分,每部分均为百分制,总分为三部分加权总和(选题30%,论证50%,方法20%)。各评审委员在研究生论文答辩之后当场打分(导师不参与所指导研究生的评分),全部答辩结束后按照得分进行排序,确定拟获奖名单拟获奖名单。

5、拟获奖名单在我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6、对有违反学术道德者,将取消本年及下一年度参评的资格。

中部发展研究院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