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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国中部发展论坛在长沙举行时间:2013-11-14  点击数:

11月11-12日,由我校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主办,湖南师范大学承办的“中国中部发展论坛2013”在湖南长沙举行。本次论坛的主题是“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利益平衡机制的思路与对策”。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中部六省发展改革委和高校的领导和学者共170余人参加了论坛。

校党委副书记骆郁廷在致辞中指出,如何建立健全区域发展利益平衡机制,既是中部地区加快发展、全面崛起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也是中部地区发挥比较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基本政策诉求,对于加快形成东中西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他强调,长期以来,武汉大学秉承“顶天立地”的办学理念,积极探索关系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下,在中部六省理事单位支持下,武汉大学会继续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提供更多的理论和智力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司长范恒山在做主题报告时强调,区域协调发展依赖于一套科学、规范的制度安排,其中最为核心的内容是建立一套公平、有效的利益平衡机制。他强调,建立健全中部地区崛起的利益平衡机制,一要先易后难,分步推进;二要因事制宜,分类试策;三要纵横结合,分项管理;四要依法完善,分期调整。

论坛特邀专家、校研究生院院长周叶中认为,区域法制建设是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关键。他指出,加强区域法制建设,一是要尽快形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在中央层面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规则性指引和约束。二是要探索跨区合作立法、联合立法,在地方层面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供给。三是要加强区域协调的机制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主任王青云、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陈秀山,以及中部六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高校学者等分别围绕区域利益平衡机制的构建发表了演讲,并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

经与会学者认真讨论与研究,将本次论坛的最新成果达成了“长沙共识”,即:加速中部崛起必须进一步密切区域合作;密切区域合作必须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推动差异化发展必须构建区域利益平衡机制;构建区域利益平衡机制必须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构建区域利益平衡机制必须强化政府的推动作用;构建区域利益平衡机制必须进一步释放改革潜能。

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建清介绍,“中国中部发展论坛” 于2010年创办,继武汉、太原、南昌之后,本次在长沙举行的论坛为第四届。论坛围绕中部发展的重大战略和前瞻性问题开展研讨,从近几届论坛看,参与的层次越来越高,研讨的内容越来越具体、深入,产生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大。论坛凝聚了学术界与决策层的集体智慧,为国家制定促进中部崛起的相关政策提供了智力支持,品牌影响力已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