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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刚强副教授在《经济日报》发文论:促进跨区域公共产品有效供给时间:2016-06-02  点击数:

我院杨刚强副教授撰写的论文《促进跨区域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发表在2016年6月2日《经济日报》(理论版),全文如下:

跨区域公共品具有显著的正外部性特征和空间溢出效应。实现跨区域公共品的有效供给,既是我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共享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目标。

一般来说,跨区域公共品供给需由政府通过公共财政预算的方式加以解决。眼下,区域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有利于形成公共服务支出的区域外溢性收益,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如何增强地方政府职责,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在这一过程中,构建既能体现区域公共品需求、又能约束地方政府公共品支出偏好的机制,实现政府公共品支出结构偏好与财政竞争下公共品需求偏好相匹配、政府财政自主权的实现与公共财政市场化相融合,是激励地方政府提升对跨区域公共品供给效率和效用的重要途径。

一是建立健全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地方政府作为提供跨区域公共品供给的主体,可以看成是集体成员分散化提供区域公共品的行为。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地方政府间在公共品供给的结构与规模、有效性等方面存在较大偏好差异。因此,促进跨区域公共品的有效供给,关键是建立健全激励这一微观供给主体支出偏好的体制机制。一方面,应健全区域居民对公共品需求偏好表达机制、传导机制,矫正政府公共品供给偏好,优化地方政府公共品的支出模式;另一方面,应完善地方政府的考核机制,可考虑将跨区域公共品供给的效率和效用纳入考核体系,既包括地方政府对本行政辖区的公共品供给效率,也包括对相邻地区带来的效用,不断提高政府自发性公共品支出的意愿和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政府能力与公共品供给任务的平衡。

二是可考虑增强地方政府公共品支出的财政自主权。中央和地方政府按照事权承担相应的公共品支出责任,财政自主权的增强能够保障地方政府灵活反应的信息优势,提高地方对公共品需求的反应能力,提高区域公共品的配置效率。为此,地方政府应进一步健全地方税制体系,扩大地方政府调控能力,为激励地方政府提供公共品供给奠定一定的基础。同时,可通过资源约束和相互依赖,激发地方政府开展区域间公共品供给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信息交换机制等,达成地方政府跨区域公共品匹配供给机制,提高决策的合理性、开放性和多样性。

三是针对不同发展水平区域、不同类型外溢性公共品,可考虑构建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差异化的匹配。首先,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异间接对区域公共品供给的效率有一定影响。应加快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差异化的区域财政分权机制,逐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关系。增强转移支付手段在跨区域公共品供给中的作用,对于跨区域且对其他地区影响较大的公共品,建议通过转移支付承担一部分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其次,还要适度加强事权和支出责任,从制度层面营造地区间协调有序的竞争关系。

四是优化政府公共财政市场化激励机制。通过建立激励相容的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提高跨区域公共品供给效率和质量中的作用。一方面,创新跨区域公共品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和私人部门各自优势,大力推进公共品生产的市场化,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把政府的政策目标、社会目标和私人部门的运营效率、技术进步的内在动力有机结合起来,以市场的力量引导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另一方面,健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品供给的制度保障。在明晰政府和市场边界的基础上,完善公共品供给的成本评估、利益调整和公开机制,保障公共品投资领域社会资本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