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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2010级研究生2011-2012学年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时间:2011-06-15  点击数:

根据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09、2010级研究生2011-2012学年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及2009、2010级博士研究生2011-2012学年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09级普通类博士研究生,2010级普通类博士、硕士研究生和自筹类硕士研究生(不含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其中,2009级补录录取和校际、校内院际调剂录取的研究生参评本学年基本奖学金,计入参评基数;从2010级研究生起,补录录取的研究生在学制年限内均不参评基本奖学金,不计入参评基数。

二、参评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思想品德优良;

2.学习勤奋,积极从事科学研究,成绩突出;

3.遵守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在2010-2011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基本奖学金或降低其获奖等级:

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处分;

公开发表论文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现象并被认定;

在科研工作或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有必修课程考试(考核)不及格;

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三、评定比例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设置比例为:一等、100%;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设置比例为:一等、40%,二等、40%。

四、评定内容

请参评研究生分别下载、填写《中部发展研究院研究生申报2011-2012学年基本奖学金评审表(博士)》、《中部发展研究院研究生申报2011-2012学年基本奖学金评审表(硕士)》。

五、报送时间

请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评审表》交研究院。

中部发展研究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