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正文
  • 网站首页
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时间:2019-03-13  点击数: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继续深化人才选拔机制改革,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考查,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提高生源质量。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强化制度意识、程序意识,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释和考生服务工作,保障招生录取工作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组织领导

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王磊(组长)、陈志刚、黄永明、肖汉银、项平。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

2019年硕士研究生总招生计划为16人,已通过推免接收10人,统考招生人数6人,接收校内外调剂。

各专业复试分数线:政治60,外语60,业务课一100,业务课二100,总分390。

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四、复试要求

(一)具体安排

1.时间:2019年3 月27 日上午9:00-11:00,专业课笔试,下午2:30开始面试。

地点:中部发展研究院会议室。

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并由专人进行现场记录。录音、录像资料及《复试记录表》须妥善保存,保留至该届考生毕业。

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当年无亲属报考本学科研究生的教师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任,实行集体负责制。复试小组应遵守《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成员应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由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2.资格审查: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加盖毕业学校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于2019年3 月26 日来我院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3.复试费用:复试费100元/人,按校财务部有关规定收取。

(二)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由我院自行命题、阅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听力测试以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口试试题事先印制若干套,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

3.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三)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其中笔试占25%,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5%,综合面试占10%)。复试的某一单项不及格者也不予录取。

(四)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我院体检时间为3月28 日上午。

五、调剂复试

我院接收校内外调剂,所有调剂考生须在教育部调剂系统中完成相关操作。具体调剂信息会在网上发布,请考生关注。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本单位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即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培养方式:全日制,即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费及奖学金: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八、信息公开公示

及时在我院网站上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公告,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各科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会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为加强信息公开、方便考生查询,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同时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予以公布,以实现便捷、高效、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

咨询电话:027-68763768(工作时间接听)

邮箱central@whu.edu.cn

办公地址: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珞珈山别墅群5号楼)

武汉大学中部发展研究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