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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时间:2020-05-29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5]43号)、《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的博士招生工作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做好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确定候选人名单,组织综合考核工作,提出拟录取名单,负责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并对内容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同时,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了综合考核工作小组、网络支持小组、疫情防控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具体负责综合考核实施、网络技术保障、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层层压实责任,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二、英语综合水平的合格认定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认定为英语综合水平考核合格:

1、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425分或者合格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成绩60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00分及以上;

2、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为国外学历(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或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高校);

3、本科专业或硕士专业为英语专业;

4、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英文文章;

5、其他能够证明英语综合水平的条件。

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里未包含英语水平证明材料的,请于6月3日之前邮寄或拍照扫描相关证明发至院邮箱。

三、确定候选人

我院综合考核专家组将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英语综合能力,结合本专业的培养标准,对考生进行集体审核评议。评议主要侧重学术论文的发表和培养潜力,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议结果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将候选人审核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四、资格审查

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根据情况需准备以下材料原件:

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学信网学籍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2、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电子版,须个人签名);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学院将在中国留学网上https://zwfwbl.cscse.edu.cn/homeView/contactUs?type=2查验,验证结果界面将打印留存,并于拟录取审核时提交研究生院;

(1)本人身份证;(2)最后学位、学历证书(应届硕士生为学信网学籍证明);(3)境外硕士生须出具认证报告。考生进入综合考核面试前及由于各种原因中断考试重新进入考场时,均需手持身份证正面放在胸前面对摄像头保持三秒。

我院将对考生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核验,严防“替考”,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上述核验确认过程所有材料均留存电子版备查,入学前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考生须在综合考核前一天提交签订好的《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亲笔签名,请从我院官网“下载中心”下载),拍照或扫描发至我院邮箱。

五、综合考核

1、时间:2020年6月10日上午9:00-12:00

2、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将采用腾讯会议、微信视频的网络面试方式。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安装相关软件,知晓参加远程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网络面试由管理员邀请进入考场,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环境:一般应选择安静、封闭的房间环境,力求环境整洁,声音清晰,避免无关人员干扰。

3、考生端采用双机位,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电脑或手机,为确保复试效果建议主机位使用电脑,采用有线方式连接网络),主机位设备用于复试面试,需从考生正面拍摄,副机位设备用于远程监考,需从考生侧后方拍摄。考生须配合我院提前进行设备和软件测试,确保复试过程网络稳定,设备正常工作。如实施条件确有困难,请务必提前联系我院。

4、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主要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学术素养。候选人准备15分钟以内的PPT展示,主要介绍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成果、个人研究设想等。

(2)英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3)培养潜质。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面试试题,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学术素养40%,英语水平30%,创新潜质30%的比例确定。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跨一级学科考生加试由考核组在综合考核网络面试期间追加一场面试。

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候选人参与网络面试的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30分钟/人。网络面试过程应做好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格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我院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3、在综合考核网络面试时将组织考核专家组直接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初录名单确定后,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七、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导师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名单按报考同一招生导师的考生的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但初录考生人数不超过分配给该导师的招生指标数),初录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二)录取类别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

办法就业。

(三)学习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九、学费及奖学金

学费标准执行学校政策,详见《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博士奖学金政策详见《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十、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束后,我院将及时在院网站公布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具体咨询与联系方式: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电话:027-68754920。

我院办公室电话:027-68763768,QQ号958069549,院邮箱:central@whu.edu.cn。联系人:项老师

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区域与城乡发展研究院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