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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时间:2022-04-19  点击数: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入学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工作职责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统筹考虑疫情防控、网络技术、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各方面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博士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成立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的考核专家组,集体评议考生的报考材料,提出候选人名单,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

二、外语综合水平认定方式

我院组织未达到外语免试条件的申请者线上考试,时间:4月20日上午9:30-10:30。

三、确定候选人

我院今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人。

4月22日下午,我院综合考核专家组将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者的外语水平(10%)、教育背景(10%)、综合素质(10%)、学术能力(30%)培养潜力(40%)五个部分进行集体审核评分,按照评分结果对每位导师名下的申请者排序,据此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议结果确定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将审核结果及时通知每一位申请人。

四、综合考核

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均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采用腾讯会议平台(钉钉软件平台备用),请考生务必提前下载相关软件,做好准备。考生需采用双机位,如电脑与手机各一部或两部手机,一台设备用远程复试,一台设备用于远程监控。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相对封闭、整洁的空间,桌上没有其他物品,如书籍、水杯、眼镜。手机要使用支架固定,调整好摄像角度。

(一)资格审核时间:4月28日上午10:00-12:00,参加资格审核的候选人根据情况需准备以下材料原件:

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

2.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

3.考生签订《考生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并于资格审核前发送至我院邮箱central@whu.edu.cn)。

(二)综合考核

1.时间:4月28日下午2:00-5:30,

2.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主要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学术素养。候选人准备15分钟以内的PPT展示,主要介绍自己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成果、个人研究设想等。

(2)英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表达能力。

(3)培养潜质。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面试试题,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学术素养40%,英语水平30%,培养潜质30%的比例确定。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将相关音频、视频资料留存备查;现场填写《综合考核记录表》,录取考生的相关材料按时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三年或四年(与录取专业基本学制保持一致),未录取考生的相关材料由培养单位保存一年。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收费办法及要求由培养单位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3.将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初录名单确定后,我院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四)体检

考虑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疫情防控

我院始终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综合考核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五、调剂

在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仍有计划余额的导师,可在本单位内部调剂,优先接收已列为候选人的考生。

六、录取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提出初录考生名单。

七、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束后,我院将及时在院网站公布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其它未尽事宜,请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通知要求,具体咨询与联系方式: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电话:027-68754920。

我院办公室电话:027-68763768,院邮箱:central@whu.edu.cn。联系人:项老师

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区域与城乡发展研究院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