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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高思涵:打赢脱贫攻坚战更须注重高质量时间:2020-01-08  点击数:

我院2017级博士生高思涵在《光明日报》2020年01月03日11版发表评论文章《打赢脱贫攻坚战更须注重高质量》。现节选如下:

2020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刚刚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脱贫质量怎么样、小康成色如何,很大程度上要看“三农”工作成效。

2019年5月中央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农村推行的家庭承包制,就是把集体所有的土地按人头平均分配给集体成员,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就固化在所承包的土地上,承包权与承包地合二为一。这在农村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的情况下是合理的,因为大多数农民在从事农业生产。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亿万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亿万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在这种情况下,人地分离问题越来越突出。

在现有政策法律约束下,解决人地分离问题的办法可以考虑实现承包权与承包地分离,把法律赋予集体成员对集体土地承包地的各种权能进行拆分,承包人拥有承包权中的收益权和处置权,但把占有权和使用权让渡给集体,便于农地使用权的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事实上,实践中土地股份制已经在一些地区取得了成功经验。通过向农民配置股权,把土地承包权转换为收益权,以价值形态把农民土地承包权长期确认下来,使土地得以流转,让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农业生产的生力军和主力军。有利于实现集聚土地资源,提高土地效益,按股分红,增加农民收入。从本质上讲,我国农村人口持续不断地向城市流动,这些流转出来的人有些早已不是农民了,农村人口出多进少,农村留守人口呈现老龄化和受教育程度低的特点,严重阻碍了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以土地为杠杆,把集体成员从固化状态转变为流动状态,不仅符合《意见》的精神:“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人才加入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探索人才加入机制,也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群体的形成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壮大,让外部人能够加入村集体,成为提高乡村治理和文明水平的先锋和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