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张彪副教授围绕复工复产可能出现的就业歧视问题,撰写相关报告。经学校评定通过,直报相关部门。现将报告部分内容摘编如下。
受社会认知惯性和新冠肺炎特殊性的叠加影响,未来很大可能会出现针对新冠肺炎康复者、湖北人和武汉人的就业歧视。尽管这种就业歧视在道德和法律缺乏支撑,但它仍然有自身的“正当性”基础。无论是企业其他员工的压力,还是企业自身所面临的经营困难和风险,都会促使企业作出相应艰难选择。消除这类就业歧视需要国家在整体制度安排上进行综合、长远设计,但事件本身的紧迫性要求我们必须重点考虑“时间”和“需求侧”。一是用应急政策换取更多时间,为从根本上打赢疫情战争争取空间。二是从需求侧入手,回应企业内外关切。
一、新冠肺炎康复者、湖北人和武汉人可能面临较为严峻的就业歧视问题
新冠肺炎康复者、湖北人和武汉人(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存在“被标签化”的可能。原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社会认知的惯性。从世界范围来看,尽管各国普遍都有相关立法规范,但是针对传染病患者的歧视问题始终存在。二是新冠肺炎的特殊性。科学上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认识仍然较为有限,目前所能确定的是:(1)新冠肺炎传染性强;(2)在潜伏期内具有传染性,且最长潜伏期为30天左右;(3)存在无症状轻症患者;(4)康复患者存在复阳情况且无法断定其是否具有传染性。
社会认知惯性与新冠肺炎特殊性叠加,将会出现“三类人员”等同于“潜在传染源”的标签化道德偏见。这些道德偏见会转化为精神上和物质上的社会歧视。其中,就业歧视影响最大,它会使三类人员在忍受精神孤独的同时,遭受社会生存压力。特定情况下,压力集聚可能引发社会连锁反应。
二、 客观认识针对三类人员就业歧视的“正当性”
尽管就业歧视属于“非正当”的社会偏见,但它仍然具备一定的“正当性”基础。客观认识其“正当性”,对缓解就业歧视极为重要。从类型化的角度分析,这种“正当性”来自企业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
1、企业内部非三类人员施加群体隐性压力。根据我们前期针对新冠肺炎防治知识、信念和行为的抽样调查显示,尽管绝大多数群众较好地掌握了新冠肺炎预防的知识,但仍然普遍存在担心和行为的问题。原因可能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的突发性以及高传染性。群众对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性和高传染性的关注远远超过了对其传播知识的关注。所以即使掌握了较好的防护知识,仍然不免产生紧张、恐慌心理反应以及过度、强迫等行为问题。同时,由于长期以来缺少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系统学习,因此存在对新冠肺炎传播途径泛化认识的倾向。部分群众尽管已经知道新冠疫情主要是由近距离飞沫传播,但内心深处仍然存在莫名的强烈担心。这些担心会转化为对企业的群体压力,要求企业尽最大可能对三类人员进行防范。
2、企业外部经济环境压力和复工复产压力。受经济“L型”筑底、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部分外贸出口型企业在2019年三季度、四季度已经遭遇生产困难,并且向上下游产业链企业传导。2020年以来,进一步叠加国内、国际疫情黑天鹅事件,企业自身的生存遭受挑战。因此部分企业存在收缩规模,减员裁员的结构性需求。
在复工复产方面,企业所遭受的压力更大。部分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尽管尽力复工复产,但由于疫情防控需要,一旦其员工出现确诊患者、疑似患者、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和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四类人员,将会被迫中断生产经营。因此,企业会倾向于采用各类隐性手段排斥“被标签化”的三类人员,以尽可能确保自己不遭受更多的意外损失。
三、对策建议
应对可能出现的就业歧视,应当把握两个原则。一是用应急政策换取更多时间,为从根本上打赢疫情战争争取空间。二是从需求侧入手,回应企业内外关切。具体建议如下。【以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