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副院长王磊教授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突出问题,撰写相关咨询报告,并经学校评定通过,直报相关部门。现将报告部分内容摘编如下。
截止2020年1月20日,全国新型冠状病毒的累计确诊感染病例接近80000人,已对我国的生产、消费、出口,乃至国际声誉都产生了很大的不利影响。自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要针对这次疫情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由于长期投入不足、重视不够、机制不畅,我国公共卫生体系存在很多系统性问题,使其未能有效地发挥预防重大疫情发生和开展患者救治的作用,迫切需要通过促改革、调结构,在惠民生、防风险的同时,实现稳增长和保稳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当前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投入不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与公共卫生领域的供给不足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从1978年到2018年,按可比价格计算的GDP年均增长9.4%,但同期医院数量年均增长3.2%,卫生人员数量年均仅增长0.8%,政府卫生支出占GDP的比重也仅从0.96%增加到1.7%。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也存在很大差距。2018年末,我国卫生人员有1230万人,而美国是1900万人。
二是分布不均。首先是横向地区间分布不均。如2018年城市每千人医疗技术人员最高的北京是17.95人,最低的安徽7.68人,相差一倍以上。而农村最高的天津是8.11人,最低的安徽3.39人,相差则达到两倍以上。其次是纵向层级间分布不均。如全国三甲医院一共778家,其中绝大部分位于直辖市和各省会城市,而许多人口几百万的地级城市仅有1-2家三甲医院,众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施和人员配置更是参差不齐、捉襟见肘。
三是质量不高。中国本科以上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不到六成,尤其是基层医院医生大多都未接受过大学教育。全科医师仅占执业医师总数8.6%,而发达国家这一比例能达到30%以上。对于全科医生的培训,目前全国也还未形成一个统一的规范化的教材和标准,直接导致难以形成较为健全的分级诊疗体系。
四是机制不畅。首先是公共卫生体系的机构编制事业化,干部队伍行政化,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对潜在疫情缺乏预判,也不具备相应的预警和决策职能,甚至难以指导科学的疫情研判和有效的防控措施。其次是没有充分的物资储备和面向实战的应急预案,导致一旦疫情发生,即面临医用物资匮乏和疫情持续扩散的风险。
此次疫情在暴露出公共卫生体系上述问题的同时,也意味着巨大的发展空间。要充分利用好“危中之机”,重塑一个高效和可靠的公共卫生体系,在满足人民群众健康生活需要的同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动力。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要大幅增加政府投入。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及设施的投资具有很强的乘数效应,约60%到70%可转化为当年的GDP,同时能够极大惠及民生,并增强社会经济运行抵御疫情风险的能力。要在卫生技术人员编制和医疗设施配置上加大政府支持和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明确财政投入公共卫生的比例、各级各类卫生机构的服务范围,以及人员和设备的配置标准,形成用于考核的约束性指标,并制定专项发展规划。尤其要注重加大对城市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探索通过剥离和整合国有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等方式,促进基层医疗机构设施和服务的提质升级,并以更大的力度激励卫生人员向基层医疗机构下沉。
二是要加快缩小地区间差距。要针对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分摊比例,并通过鼓励当地民营医疗机构参与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引进优质医疗机构等多种方式,加快补齐部分地区医疗卫生资源不足的短板,打破长期以来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的配置高度依赖于地方政府行政级别和财政能力的局面,尽快在数量和质量上实现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
三是要大力推动人才培养。我国目前仅有80余家高等院校设有公共卫生学院,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向上也存在较为明显的重预防、轻应急的趋向。要尽快明确公共卫生学科预防与应急并重、教学与科研并重的导向,建立直属国家卫健委的“国家卫生研究院”,负责制定公共卫生标准,开展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整合相关医学研究机构与科研项目,并在一批“双一流”大学设立公共卫生学院,充分发挥公共卫生体系“国家队”的引领作用。
四是要坚决理顺领导机制。各级公共卫生管理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党政领导选任要注重专业背景和从业经历,杜绝因为“外行指挥内行”导致发生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各级疾病控制中心要强化垂直领导,重大疫情应及时向国家安全委员会及时汇报。建立公共卫生物资储备体系和公共设施征用制度,以及相关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即按照相应的等级,启动对应的物资调用、人员组织和社会征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防控方案,进行主动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