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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时间:2021-04-20 14:53:06  点击数: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工作职责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同时,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网络技术组、疫情防控和后勤保障组,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博士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外语综合水平认定方式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认定为外语综合水平考核合格:

  1、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425分或者合格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成绩60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00分及以上;

  2、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为国外学历(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或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高校);

  3、本科专业或硕士专业为英语专业;

  4、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英文文章;

  5、其他能够证明英语综合水平的条件。

  考生之前提交的申请材料里未包含英语水平证明材料的,请于4月22日之前邮寄或拍照扫描相关证明发至院邮箱。

       三、确定候选人

  4月23-25日,我院综合考核专家组将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者的外语水平(10%)、教育背景(10%)、学术能力(30%)、综合素质(20%)、培养潜力(30%)五个部分进行审核评分,按照得分对每位导师名下的申请者排序,据此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议结果确定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4月28日下午2:00-4:00,地点:院204办公室。

  参加资格考核的考生根据情况需准备以下材料原件:

  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学信网学籍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2、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学院将在中国留学网上https://zwfwbl.cscse.edu.cn/homeView/contactUs?type=2查验,并将验证结果界面打印留存,于拟录取审核时提交研究生院。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上述核验确认过程所有材料均留存电子版备查,入学前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五、综合考核

  1、时间:4月29日上午8:30-13:00,下午2:30-4:30,跨一级学科考生加试。地点:院三楼会议室。

  2、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主要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学术素养。候选人准备15分钟以内的PPT展示,主要介绍自己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成果、个人研究设想等。

  (2)英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3)培养潜质。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面试试题,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学术素养40%,英语水平30%,创新潜质30%的比例确定。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现场记录,保存至当届考生毕业。

       六、调剂

  生源不足招生计划200%或一志愿专业考生录取结束后仍有计划余额的,可接收调剂复试。(调剂公告及具体要求可关注我院网通知)

      七、录取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导师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择优确定拟录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八、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束后,我院将及时在院网站公布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其它未尽事宜,请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通知要求,具体咨询与联系方式: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电话:027-68754920。

  我院办公室电话:027-68763768,院邮箱:central@whu.edu.cn。联系人:项老师

  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区域与城乡发展研究院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