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调剂专业及计划择优遴选区域经济学专业6-7人,金融学专业1人参加调剂复试。
二、调剂基本原则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院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包含数学和英语一的考生方可申请调入。
3.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考试科目及第四轮学科整体水平评估排名等情况择优遴选。
三、调剂程序
调剂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我院拟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同步开放调剂志愿填报,考生须于3月25日12时前登陆调剂系统完成志愿填报,过时无效。
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择优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将通过调剂系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确定的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将在本院官网公布。
调剂复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有关资格审核、复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体检要求等,参见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中部发展研究院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