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学校《通知》的指导思想,兼顾疫情防控要求和人才选拔需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选用灵活适宜方式,科学选拔。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网络技术、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
2020年硕士研究生总招生计划为17人,已通过推免接收13人,统考招生人数4人。
各专业复试分数线:政治60,外语60,业务课一100,业务课二100,总分380。
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四、调剂复试
我院接收校内外调剂:区域经济学3人、金融学1人,拟接收6名左右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调剂原则: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具备一定的经济学基础,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院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考英语二的考生、未考数学的考生不能调入我院专业。
我院将综合考虑考生的学科背景、初试成绩,以及相关的本科所学学科专业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情况等择优遴选。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同时将调剂申请等材料于5月21日16时前发至指定邮箱,并随时注意查收相关信息。调剂复试名单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五、复试要求
(一)复试时间:2020年5月23日。(具体时间段会通知考生)
(二)复试方式:
1、将采用腾讯会议的方式进行综合面试。请复试考生提前准备好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安装相关软件,知晓参加远程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
2、复试环境:一般应选择安静、封闭的房间环境,力求环境整洁,声音清晰,避免无关人员干扰。
3、复试考生端机位:考生端采用双机位,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电脑或手机,为确保复试效果建议主机位使用电脑,采用有线方式连接网络),主机位设备用于复试面试,需从考生正面拍摄,副机位设备用于远程监考,需从考生侧后方拍摄。考生须配合我院提前进行设备和软件测试,确保复试过程网络稳定,设备正常工作。如实施条件确有困难,请务必提前联系我院。
4、复试纪律:综合面试期间,考生端
(1)不允许有其他人员出现在考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2)不得有其他电子设备开机;(3)不得录屏录像录音,不得拍照、截图;(4)不得恶意掉线,如遇设备、网络故障,应及时与复试工作人员进行联络;(5)不得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6)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7)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复试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8)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如违反上述要求或出现其他考试作弊行为,我院将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审查。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通过线上提交的方式进行严格审查,同时要求考生将相关材料拍照、扫描发到指定邮箱留存备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严把复试入口关,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有替考者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按《国家教育考生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入学后发现此类情况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单位。
(四)复试内容。背景评估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含治学态度、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等。考生可展示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研究计划等材料给复试小组专家,专家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设置开放性考题,通过深入交流,全面考察考生的能力和水平。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现场独立评分、材料归档。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及时拷贝至专用存储介质,连同《复试记录表》保留至该届考生毕业。
所有复试考生应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成绩核算。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其中背景评估占15%,综合面试占25%)。复试综合成绩或某一单项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按学校要求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2、录取类别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3、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4、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 2020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九、信息公开公示
我院网站上会主动、及时公布本《实施细则》、调剂公告等,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各科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若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其它未尽事宜请查看学校研究生院网公告。
我院咨询方式: 027-68763768,68763992(工作时间),QQ号958069549,central@whu.edu.cn。联系人: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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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