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18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组织管理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我院成立2018年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接收推免生具体的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报考推免生的资格审查、志愿管理、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管理等各项工作。
同时成立专业面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背景评估、专业外语面试、专业综合面试等工作。
二、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计划
2018年我院计划接收全日制推免生的专业有区域经济学、金融学,计划接收8-16人。
三、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允许接收跨学科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推免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学院同年级、同专业前茅,必修课成绩均为及格及以上。
3、本科所在学校须为高水平大学或省(部)重点建设高校;非经济与管理类专业学生应修过经济学类或者工商管理类以及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双学位。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且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工作流程、操作指南
(一)发布接收办法和专业目录
我院制定《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包括招收推免生的专业目录和接收计划、接收条件、复试录取办法、评分标准及时间安排等,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和学院网站上对外公布。学校汇总并形成《武汉大学2018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开。
(二)操作指南
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学校志愿,填报的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1、考生填报志愿。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
2、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根据考生填报专业筛选、查询考生志愿,并完成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3、复试。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我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4、待录取通知。学院统一将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同时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发放待录取通知必须有相应的复试成绩,并注明回应时限。
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可视为放弃待录取)。
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下载待录取考生名单。
5、拟录取名单审核备案。研究生院将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2、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我院可以撤消。
3.获得我院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免复试的推免生,直接在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
五、复试要求
复试考核包括背景评估、综合面试两部分。
(一)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可请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辅导员负责进行。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三)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
所有推免生均需具有复试成绩,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方式与时间
1.灵活安排复试时间。我院会根据考生的申报情况,适时安排复试时间,并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
2.多样化的复试方式。为方便考生,根据推免生的来源学校、地区分布等情况,采取多样化的复试方式。如相互承认复试成绩、到外校现场复试、远程网络复试、推荐和接收复试成绩互认等。
六、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考生名单。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一)已录取为我院2017年夏令营优秀营员的学生须按本细则的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及其他要求填报材料,不按规定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优秀营员的所有权利;填报专业须为拟录优秀营员时确定的专业,若更改志愿,则取消其优秀营员资格,在符合本细则条件的情况下,可按本细则规定申请报名参加本次推免活动,但不再享有优秀营员所享有的权利。
(二)已录取为优秀营员的学生不再参加本次推免复试,复试成绩以夏令营选拔考核成绩为准,并将直接录取为推免生,但学生必须在2017年9月29日8时之前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申请和填报各项信息,并必须对录取通知进行回应(即对录取通知进行接收或拒绝操作),在2017年9月29日17时之前未对录取通知进行回应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一)所有全日制推免生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主体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有关信息请登陆我院网站,咨询电话:027-68763768,项老师。
中部发展研究院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