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时间:2010-09-13 12:19:36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工作,根据学校接收推免生报考武汉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文件和研究生院接收推免生管理办法的文件及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成立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院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及条件

  1、根据本院的学科状况,2011年计划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有区域经济学、世界经济、金融学。

  2、接收条件:根据《武汉大学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推免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学院(系)同年级、同专业前茅。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以上;英语专业通过专业八级考试。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3)所在学校须为经国家批准进入“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高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考生本人须取得生源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三、推免生申请材料

  1、所有向本院提出申请的推免生均须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武汉大学2011年推荐免试生报名系统”填写、提交个人信息。

  2、本校推免生按学校教务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外校推免生还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武汉大学201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研究生院网上下载);

  (2)由母校教务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

  (3)由母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四、接收推免生程序

  1、接收推免生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4日,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和评议的时间为10月15日,并向所有申请推免生发出准予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推免生进行复试,时间为10月18日全天,上午专业课笔试,下午综合面试。

  3、10月20日向研究生院上报复试结果,并将拟录取名单在本院网站上公示一周。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1、专业课笔试。取得复试资格的推免生携带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学生证参加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50%。

  2、综合面试。分为专业面试和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突出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表达能力和创新能力;测试外语听和说的能力。专业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外语听力和口语各占复试总成绩的20%。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六、优惠政策

  所有被本院录取的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和一般奖学金。(其他优惠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中部发展研究院     

  201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