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 2011年单独选拔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时间:2010-11-17 13:47:40  点击数:

  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

  2011年单独选拔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单独选拔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暂行办法》(武大研字[2007]97号)文件及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1年单独选拔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研招[2011]07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取得硕士学位5年或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10年(至2011年8月31日止),符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的其他条件,有比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4、各领域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须在近5年(至2010年12月31日止)取得下列科研成果之一:

  (1)人文社科类在所报考学科领域的重要期刊上独立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过有影响的学术专著。理、工、医科类须发表3篇学术论文,其中1篇被SCI或EI或ISTP收录;

  (2)学术研究成果、发明专利方面获得省部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三名,二等奖排名第一名);

  (3)主持(在研)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承担国家大中型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

  (4)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或产生较大社会效益的其他形式的科研成果(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5、各领域优秀管理人才须在近5年(至2010年12月31日止)取得下列管理成果之一:

  (1)在所报考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3篇管理方面的高水平研究成果,或出版过专著;

  (2)管理创新成果获得过省部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三名,二等奖排名第一名);

  (3)主持(在研)国家级科技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

  (4)在管理方面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或产生较大社会效益的其他成果(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6、本校教职工不参加博士优秀人才单独选拔。

  二、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

  参加优秀人才单独选拔的考生根据《武汉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要求,履行完正常报名手续后,于2010年12月10日前向导师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申请材料包含:个人学习经历、科研经历和成果、对学科专业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武汉大学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两份教授级专家推荐信等。

  2、资格审查

  (1)导师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申请表》上填写对考生科研潜力、综合素质的详细评价及推荐意见,请于2010年12月16日前报我院。

  (2)我院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学科专家组审核考生申请材料。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最后审查,确定参加优秀人才单独选拔的考生名单并予以公示,2010年12月27日前将考生所有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3、考试

  (1)命题

  我院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有关规定组织初、复试的命题工作。

  (2)初试

  初试科目为三门,按2011年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进行命制。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时间为2011年3月19日全天,20日上午;地点以准考证上考试地点为准。(参加本方式选拔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政治。)

  (3)复试

  复试由我院组织,2011年5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内容包括测试考生外语的实际运用能力、对考生申请材料的评定、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等。

  4、录取

  招生计划:2人

  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评成绩及已有工作业绩决定录取与否。总评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7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工作要求

  1、我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清

  成员:肖汉银、项平

  2、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严格程序、全程监督、集体决策、全面负责。成立专家组负责审核考生申请材料,参与复试选拔等工作。

  对报考资格、录取结果按要求、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公示。

  附件:《武汉大学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武汉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十二日

 

此表存档•

武汉大学2011年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考生姓名

网上报名号

(一寸登记照)

身份证号码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最后学位

及时间

获得最后学位

学校及专业

最后学历

及时间

获得最后学历

学校及专业

报考学院

报考导师

报考专业

研究方向

科研

经历

及科

研能

一、曾参与的科研项目、发表的科研论文、获得的奖项(附加在此表后)

二、对拟从事研究的专业及研究方向的展望(附加在此表后)

三、对自身科研能力、擅长及外语水平的评价(附加在此表后)

一、对考生科研成果、科研能力、培养潜质、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评价:

二、对该考生参加博士“优秀人才单独选拔”的意见:

导师签字: 日期:

                       

 

 

学科专家组意见:

学科专家组组长签字: 日期:

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分会意见:

培养学位评定委员分会主席签字(加盖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