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提升我校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激励研究生在科学研究、实践创新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办法》(武大研字[2012]29号)(附件1)文件精神,2012年“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
1.2011年在籍的武汉大学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研究生和休学期内研究生,2011届毕业研究生符合申报条件,经学院批准可以参评)。
2.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风严谨,科研创新能力强,科研成果突出,申请评奖的所有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是“武汉大学”。
二、申报条件
研究生在满足学校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篇数外(人文社科类研究生在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确定的奖励期刊发表论文,理工医科类研究生在SCI三区以上级别期刊收录论文不受此限),在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内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符合评选范围(详见附件1)的可申报学术创新奖。
三、奖励标准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具体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如下:
奖励等级 |
奖励额度 |
奖励名额 |
特等奖 |
5万元 |
0-5人 |
一等奖 |
2.4万元 |
0-200人 |
二等奖 |
1.2万元 |
0-500人 |
三等奖 |
0.6万元 |
0-1200人 |
评选程序
四、
1.个人申请(2012年4月17日-4月27日).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于2012年4月27日前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申请表》(附件2)(填写的所有信息均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论文、证书复印件、论文收录检索报告等各一份),经研究生导师审核后,连同相关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处。建议研究生参照武汉大学图书馆论文收录引用检索指南(http://www.lib.whu.edu.cn/web/index.asp?obj_id=148#5)自行检索,并带打印件到图书馆开具检索报告以节省时间(在申报时间段内,研究生凭填写完整的《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申请表》到武汉大学图书馆开具检索报告,费用由研究生院统一支付)。
2.培养单位审核推荐(2012年4月28日-5月11日)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研究生教学秘书、辅导员、各研究室相关负责人以及部分研究生代表组成。培养单位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学术创新奖的政策宣传、组织动员、申报材料审核以及初审,根据评审条件拟定推荐评奖等级并排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向研究生院204办公室报送个人申报材料以及《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文本材料各一份)和《武汉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汇总表》(附件4)(全体研究生均需统计,只提交电子版)。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68754026。培养单位须对参评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3.材料复核(2012年5月12日-5月25日)。研究生院与研究生工作部抽调专人成立学校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对培养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与集中汇总工作,对于个别材料审核出入较大的培养单位,将予以通报。校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委员会根据材料审核与汇总情况确定各学部评奖名额的指标分配。
4.学校评选(2012年5月26日-6月25日)。以学部为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提出所在学部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推荐名单,评选三等奖获奖人员(上一等次奖项落选人员自动进入下一等次奖项评选);校评选委员会综合评审确定特等奖和一等奖、二等奖名单,确认各学部三等奖获奖人员。
5.结果公示与撰文表彰。研究生院将拟获奖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撰拟表彰文件。
6.学校召开研究生学术创新奖颁奖会议。
由于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的评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并受到各方普遍关注,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细致、严谨、深入地开展组织和审核工作。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1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