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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时间:2013-07-24 16:35:02  点击数:

 

  根据武汉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文件和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招[2014]03号)的要求,现将我院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计划及条件

  1、根据本院的学科状况,2014年计划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有区域经济学、世界经济、金融学,计划接收3人。

  2、接收推免生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学院(系)同年级、同专业前茅。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2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EFL成绩80分以上;英语专业通过英语八级考试。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3)所在学校一般为国家 “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考生本人须取得生源学校推免生资格。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必修课程均为及格以上,且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二、推免生申请材料

  1、所有向本院提出申请的推免生均须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武汉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生报名系统”填写、提交个人信息。

  2、外校推免生还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武汉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书》(研究生院网上下载);

  (2)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

  (3)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3、本校推免生按学校教务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三、接收推免生程序

  1、我院接收推免生材料和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

  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推免生逐一进行复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4日,上午专业课笔试,下午综合面试(也可根据推免生的实际情况适时安排复试时间)。

  3、10月20日向研究生院上报复试结果,并将拟录取名单在本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结果无议后,由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工作处统一发出拟录取接收函。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1、专业课笔试。取得复试资格的推免生携带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学生证参加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50%。

  2、综合面试。分为专业面试和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突出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表达能力和创新能力;测试外语听和说的能力。专业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外语听力和口语占复试总成绩的20%。复试小组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五、奖励政策

  1、所有被本院录取的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一律享受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2、国内“985”高校推免生综合成绩排名在生源学校所在专业前10%者,可获得 “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六、组织管理

  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2014年接收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和校外推免生)工作,制订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明确各自的责任。在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资格审查、组织复试等环节都由专人负责,及时回复考生提出的咨询。

  中部发展研究院     

  2013年7月22日